点击【用户登录】按钮
通过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登录系统
注:安管平台做过系统升级,曾在旧系统注册过账号,并办理过业务的可通过如下操作将历史账号中的信息迁移至新网站系统。
1、点击“用户登录”按钮跳转至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站系统。
2、登录完成后,回到本平台,点击右上角的“个人姓名”。
3、在下拉框中选择“绑定旧账号”。
注:每个账号可以绑定多个旧系统账号。
用户登录成功后进入的首页如下图:
步骤一:完善开办主体信息
1.点击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业务办理主页面包含开办主体、网站业务、APP 业务、服务商业务、应用市场业务、安全评估的相关业务快捷入口,点击快捷入口跳转进入对应业务的申请页面。
如果当前用户无有效主体,则只可点击【新增主体】按钮进入新增主体页面。若当前用户有多个主体,则可点击右上角的【当前主体】进行切换。
1. 开办主体
1.1 新增主体
当前用户在无主体的情况下,进入首页系统会自动弹出框提示“您当前还无有效主体,请先申请主体”,点击【申请主体】按钮,跳转进入新增主体页面。在新增主体页面,填写开办主体的相关信息,“开办主体性质”可选择个人或单位两种,(注:一般选择单位)
开办主体性质选择“单位”需要填写主办单位信息、负责人信息;
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开办主体性质,并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注:填写主体信息时,请您务必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完整、真实、准确,这样才能通过审核,顺利完成备案)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公安民警审核后您会收到短信通知,也可在系统消息中查看审核结果,一般审核时间为2-3个工作日。
填写注意事项:
① 上传的证件图片支持png,jpeg,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② 单位名称: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数字、字母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③ 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只能填写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④ 负责人常住地: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⑤ 办公电话: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标准格式为“0086-010-68870788”,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
注:公安机关不会单独进行主体审核,备案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至少一个网站、APP、服务商、小程序、应用市场等业务申请。
2. 新办网站备案申请
新办网站申请包含四步:【开办主体】、【网站基本信息】、【网站负责人】、【提示说明】。
点击菜单栏左侧的【新办网站申请】按钮,进入新办网站页面。
分步填写相关信息,
第一步:展示所属主体信息,主体信息只读模式不可修改。
点击下一步, 依次进入网站基本信息、网站负责人、提示说明。信息项前面带有红色“*”号标记的为必填项。
第二步:网站基本信息填写
填写注意事项:(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将被退回)
① 网站名称: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不得以域名作为网站名称。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华”“维权”等字头命名。无新闻(省委宣传部获得前置审批)、出版(省出版局获得前置审批)、教育(省教育厅获得前置审批)、卫生(省卫生厅获得前置审批)、药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得前置审批)、文化(省文化厅获得前置审批)、广电(省广电厅获得前置审批)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
② 如果您的虚拟主机只对应一个IP,可以填写同一个IP地址;如果对应多个如实填写起止IP即可。
③ 网络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商:可通过“查询网络接入服务商”按钮和“查询域名注册服务商”按钮进行查找。
网络接入服务商查找应先填写“名称” 和“接入商所属地区”作为查询条件,其中“接入商所属地区”为必填项。
查询到信息后,点击“选择”即可回填信息。当找不到所使用的服务商时,选择其他可以手动输入服务商名称等信息。
④ 网站服务类型:请根据网站类型内容如实勾选。
⑤ 相关前置许可:您的网站如不涉及前置审批,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
⑥互联网危险品信息发布,网址内容中前置审批内容选择时,均需要上传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备核实。
第三步:网站负责人信息填写
在填写网站安全负责人和网站应急联络人时,可以手动填写人员信息,也可勾选勾选“同主体负责人信息”前面的选择框,自动回填主体负责人信息。但请注意,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平台未完整存储您的个人信息,请您逐项核实。
网站应急联络人需承担7×24小时联络责任,建议不与网站负责人相同。
第四步:提示说明
请认真阅读,如果没有异议,勾选“我已阅读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方案”点击【提交】,
公安民警会在3-5个工作日给已反馈,反馈的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也可登录网站在系统消息中查看。
提交成功后,我的申请列表页增加一条“新办网站申请”记录
对于审核状态是“待审核”的新办网站申请单,可进入“我的申请”列表页, 找到对应的申请单点击操作栏的【详情】按钮,
跳转至详情页面,在申请后30 分钟内可点击【撤销申请】按钮进行撤销。
特别注意:
如收到公安机关面审通知,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所需证件到公安机关进行材料完整性检验;
如收到公安机关实地审核通知:请按照通知的时间做好准备,配合公安民警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步:审核通过发放备案号
在完成以上审核以后,公安机关将会发放公安部备案号,您需要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下端 ;您可以将网站备案代码放置在网站上,获取代码方法:在【我的网站】中查看网站详情,点击复制备案号 即可获得备案号。